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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第 18 條
外役監於受刑人回監時,應檢查其身體、衣類及攜帶物品,並得實施毒(
藥)物、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