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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工作作業規則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8 月 31 日
第 2 條
強制工作處所之作業,除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之規
定辦理外,應斟酌衛生、教化、經濟與受處分人將來之生計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