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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官搜索政府機關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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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維護政府機關尊嚴與形象,並確立良好健全之執行模式,檢察官搜
    索政府機關除遵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外,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