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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受理媒體採訪攝影暨來賓參觀訪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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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本所於參訪時廣為介紹收容人教化藝文或作業技訓之矯治成果,以
      爭取社會各界之認同並促進收容人日後之復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