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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員工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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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獎助學金每學年分上、下兩學期發給,本部員工應於每年三月十五日
    及十月十五日前申請,逾期以放棄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