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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資訊中心聘用暨約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8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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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凡經評核成績後,評列丙等者,不予續聘、僱;評列其餘成績者得列
    入職務調整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