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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羅致法醫師及矯正機關醫師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3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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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部為延攬及培植法醫師及矯正機關醫師人才,除適時申請舉辦法醫
    師特考外,另委請教育部於每年醫學院醫學系聯招或學士後醫學系招
    生時,酌增錄取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