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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07 日
32
三十二、本部及所屬機關同意由文化部辦理連續性出版品流通利用時,應
        逐期就該期單篇文章全文或摘要分別同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