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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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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管理單位對於儲存資料或程式之磁碟、磁帶、光碟等媒體,應闢專
      室責成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