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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考績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28 日
12
十二、本會決議事項,於簽報本局局長核定後生效。本局局長對於該決議
      事項有意見時,應交本會復議,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變更之,
      但應註明其事實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