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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第 5 條
司法官學員每期員額定為九十名,但必要時得增減之。
前項學員及其員額之增減應提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