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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第 247 條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