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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公發布日:民國 98 年 10 月 01 日
第 8 條
諮詢業務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諮詢工作之規劃及管理。
二、諮詢工作之督導及考核。
三、諮詢人員之聯繫及管理。
四、其他有關諮詢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