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飛安會為進行飛航事故調查,得請求檢察機關就與飛航事故有關人員 之死因或相關醫學病理檢查,協助進行調查。 檢察官率同法醫師或其他機關執行相驗、檢驗及解剖事務時,得應主 任調查官之請求提供相驗屍體證明書、解剖報告書或驗斷書影本。 為進行飛航事故之生還因素調查,飛安會得請求檢察官對罹難者遺體 為必要之相驗、檢驗、解剖及蒐集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