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訴訟類檔案應俟案件裁判確定執行完畢後即予歸檔,其他不經裁判而 終結確定者,辦畢隨時歸檔。 行政類檔案應予辦畢後歸檔。 簿冊類檔案應於年度終了後歸檔。但屬專案性質者,得於辦畢隨時歸 檔。 贓證物品或刑事保證金尚未處理完畢者,不得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