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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8 年 04 月 16 日
8
八  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後,提送法務部檢察官審議委員會審議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