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12.15
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訂定,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七、本所職務宿舍積點計算方式如「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借用職務宿 舍標準積點表」(其配點應會同人事單位審查核定)及「職員申請宿 舍積點評比一欄表」(附表七及附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