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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接見室寄送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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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接見室寄送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
6
六、送入菜餚應予檢查,故須剁踤或切片,以簡單易食乾燥為原則,不許 附有湯汁或冰凍過易腐類食品,蝦應去殼,蟹類應去除腳及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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