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遴選條件 本分署就具下列資格者遴選之: (一)年滿 20 歲以上,60 歲以下相當高中(職)以上學歷之人員,男 女不拘。 (二)身心健康,品性端正,具有書寫或電腦操作能力,並具有服務熱忱 者。 (三)通曉國、台語或其他語言者。 (四)能配合本分署行政運作規定及遵守相關法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