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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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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檢查送入之飲食、日常必需物品中若有夾帶(藏)、摻雜違禁品者
    ,依相關規定處置;涉及刑法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