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01 日
5
五、編級前之考核期間,如有違規,依其情節輕重: (一)違規未達停止記分者,緩編一個月。 (二)違規達停止記分一個月者,緩編二個月。 (三)違規達停止記分二個月者,緩編三個月。 以上連續違規者累加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