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歸檔管理: (一) 檔案保管:應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布之「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 」由各組室依其職掌項目將有必要歸檔之文件分類、編案,且編列 清單交由檔案管理人員點收、歸檔保管。 (二) 檔案檢調:借調檔案以與承辦單位業務有關為限,調閱非主管文件 應會送有關單位主管同意,借調檔案需事先填具調案單陳核,並由 檔案管理人員紀錄於調案紀錄卡,以便隨時查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