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各署、所就計畫預算之實際執行情形,應於管考週期之次月十日前填 具當期「計畫預算執行結果檢討表」 (格式如附件一) ,以電子郵遞 逕報本署研考科 ;計畫預算執行落後單位,並應填具「資本支出計 畫執行落後檢討表」 (格式如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