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審核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基準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5
五、法院判決確定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者
(一)法院判決一年以上未滿二年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八十萬元。
(二)法院判決二年以上未滿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九十萬元
      。
(三)法院判決二年六個月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一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