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廢止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30 日
第 43 條
為健全受感訓處分人心理,激發其良知良能,得實施宗教教化;各感訓處 所得修建廟宇及教堂,並訂定實施計畫,由宗教教化師資講法證道,以達 變化氣質之目的。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