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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宿舍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14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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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署宿舍之管理、分配、借用等事項,由總務科負責擬辦,如涉及人
    事、會計業務,應由人事室、會計室會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