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工場節約用水實施成果之紀錄與評比方式 (一)適用單位:本監第一工場至第十四工場及空大等十五個單位。 (二)評比方式 依評比基準日前年度之國人每日自來水生活用水量,與當月該工場 每位收容人日平均用水量相比,所得之比值即為該工場當月之數據 ,以比值愈小者計評節水成效愈優;每半年之月評比分數加總即為 當次評比之基準(附註)。 (三)各工場每月用水度數及評分結果陳核後將公告於戒護科及各工場公 布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