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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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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東成技能訓練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懇親宿舍實施要點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四、本所處理受刑人申請與眷屬同住程序如下:
(一)符合辦理資格之受刑人提出報告向戒護科申請索取「與眷屬同住申
請表」、「切結書」、「保證書」及「與眷屬同住共同應遵守事項
」等文件後,將上述表件寄送其眷屬提出申請。
(二)受刑人眷屬接獲上列表件後,除填具相關資料外,並應準備國民身
分證影本(外籍眷屬請檢附護照影本或附有照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文
件)、最近半年二吋相片二張等文件,逕寄本所戒護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