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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辦理推動行政革新檢肅貪瀆問卷調查計畫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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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作法:
一  問卷對象:
    1 民眾問卷調查:以本監收容人家屬為主要問卷對象。
    2 廠商問卷調查:以與本監來往之廠商 (總務科、作業科、員工消費
      合作社) 為主要問卷對象。
    3 員工問卷調查:以本監員工 (含聘僱) 為主要對象。
二  問卷內容:
    1 以配合政府推行階段性政策 (令) ,而與本監各項業務相關係之推
      動執行情形。
    2 以推動行政革新,提昇機關行政效率;端正政風,檢肅貪瀆,促進
      廉能形象。
    3 結合機關整體力量,強化團隊紀律與服務精神之施政作為。
    4 其他各項業務所需,而配合實施辦理之問卷調查事項。
三  問卷實施方式:
    1 以探查各項業務執行概況及成效之需,擬訂問卷調查表。
    2 民眾問卷調查:以本監受刑人 (含戒治) 各單位配置狀況,依比例
      取樣,郵寄其家屬 (附回郵) 問卷調查表,於期間內擲回本監彙整
      。
      廠商問卷調查:與本監相關係業務往來之廠商,郵寄 (附回郵) 問
      卷調查表,於期間內擲回本監彙整。
      員工問卷調查:於各項會議 (集會) 時實施,當場發問卷調查,填
      寫後回收。
    3 本問卷調查每年實施乙次。必要時,得逕行簽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