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列事項,應提交本會議討論: 一、關於分類管理、累進處遇及獎懲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建議免除或停止感化教育處分之審核事項。 三、關於教學、習藝業務計畫之審核及執行之督導事項。 四、關於建教合作契約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重大修建工程計畫之審核事項。 六、關於學生生活輔導、文康活動之指導事項。 七、關於各單位重要業務之協調事項。 八、其他院內行政之重要事項及法令規定應經本會議決議事項。 前項事項,如有急速處分之必要時,得先由院長行之,提報本會議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