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司法或軍法機關對獲案之毒品,應於原包裝袋外,另以統一之透明塑 膠證物袋封緘及黏貼獲案毒品電腦管制條碼 (一案一條碼,格式如附 件二) ,並適時彙整填製扣押毒品清冊 (格式如附件三) ,通報法務 部調查局 (以下簡稱調查局) 輸入電腦,全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