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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加強主管平時考核責任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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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各級主管對所屬平時考核如有優良事蹟,或工作嚴重違誤、生活奢侈
    腐化、言行偏激乖張,交往複雜、忙於外務、有男女不正常關係、上
    班不正常、有違紀傾向者,應將具體事證分別密送人事室及政風室處
    理。對有違紀傾向者,各級主管並應加強規勸、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