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第 35 條
法院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 費或喪葬費者,賠償義務機關於收受假處分裁定時,應立即墊付。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1
相關法條
1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