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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授課及兼課鐘點費發給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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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注意事項參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職業訓練機構授
    課超時及兼課鐘點費發給要點」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