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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防疫小組」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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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組織:由副典獄長任召集人、秘書為副召集人、衛生科長、戒護科長
    、總務科長、調查科長、教化科長、作業科長、政風室主任為推動執
    行之成員,衛生科長為執行秘書統籌各項聯絡及文書作業。本小組係
    針對「SARS」疫情暨「登革熱預防」之臨時性編組,俟衛生署宣
    布疫情解除,本小組即自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