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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申請進住病舍要件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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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申請進住病舍要件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3
三 進住病舍治療之必要者: (1) 殘障無法自理生活者。 (2) 所患之疾病在藥物治療期間需觀察者。 (3) 拒絕飲食、需強制補充營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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