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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士林看守所收容人家屬接見送入物品實施規定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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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士林看守所收容人家屬接見送入物品實施規定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17 日
3
參 書刊類: 圖書雜誌每次限寄三本,但內容有妨害善良風俗、有礙收容人之改過 遷善、身心健康者不得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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