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紀錄,應併入年終考核增減分數。優蹟或劣 蹟一次者,考核時增減其分數零點伍分;嘉獎或申誡一次者,考 核時增減其分數壹分;記功或記過一次者,增減其分數參分;記 大功或記大過一次者,增減其分數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