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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醫師懲戒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95 年 12 月 26 日
第 22 條
法務部執行法醫師懲戒委員會、法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懲戒決議,應將
執行命令及決議書刊登行政院公報,副本並送法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