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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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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 21 條
司法人員於偵查或審判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就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 需求,提供必要協助或採取適當保護措施。 前項情形,於執行辯護職務之人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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