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工場收容人配住於愛一舍一至十八房、仁一舍九至十二房及信一 舍十四至十六房,開、收封時,工場管理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 ,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 秩序等) 。開封時依序逐房列隊行進至該工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 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實施無線電測試。另 工場後方設有鍋爐一具,開啟時,應注意操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