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九工場收容人配住於仁一舍一至八房及十三至十八房,開、收封時 ,工場管理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 特殊狀況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後整理隊伍並 帶至該工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 備之狀況,並實施無線電測試。另工場樓下設有鍋爐一具,開啟時, 應注意操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