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法規英譯作業規範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2 月 14 日
2
二、本規範所定中央法規如下:
(一)憲法。
(二)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所稱之法、律、條例及通則。
(三)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所稱之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
      要、標準及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