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成立本所「處理陳情抱怨、請願疏處小組」 (以下稱疏處小組) ,本 疏處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副所長擔任,小組成員為秘書、總務科長 、戒護科長、輔導科長、作業科長、衛生科長、女所主任、人事室主 任、會計主任、統計主任、政風室主任等,由秘書擔任執行秘書,統 籌處理本所陳情抱怨、請願事件 (如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