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警執行拘提成績,以拘獲率為計算標準;即以每一法警每月分配之 拘票總數,與實際拘獲人犯總數之百分比核計之。其係二人以上編組 執行者,按比例折算。但因拘票內容有誤無法執行拘提者,得報請書 記官長核定,不予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