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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民國 90 年 07 月 04 日
第 19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四項所稱其他相關機關,為執行保護措施之司法警察機關
以外,受保護人所在地、住居所、工作場所或安置場所之司法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