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收容人平日應配合教導科實施教化活動 (如集體教誨、宗教教誨、 個別教誨等) ,並於每日下午作業完畢後於工場收看英語教學 (每 週二、四) 及實施聖賢文章導讀 (每週一、三、五) ,工場主管應 要求秩序並督促收容人用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