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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11 月 01 日
16
十六、刑期增加至變更類別者,依變更後之刑期類別核給每月晉分標準,
      自起分之年月重新核計其更刑當月之教化、操行分數;刑期縮短至
      變更類別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