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機密檔案,應指定專人單獨保管。 機密文件在全案未結前暫不歸檔,歸檔時由承辦人員密封,不載案 由,僅記載來文單位、機密等級、總收文字號。 本機關發文者,則記載本機關之總發文字號及保存年限,經陳奉首 長核准後歸檔。 機密檔案之解密,依機密等級、年限、或上級指示辦理,由承辦單 位簽奉首長核准後,通知解除機密。 機密檔案傳遞時,應裝入密件箱 (袋) ,並加鎖或封條,嚴防洩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