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戒護收容人住院治療期間,應於住院日誌簿上詳實紀錄病情及治療 過程,並紀錄親友探視情形,以供查考。遇有特殊情況及病情變化 或病危,有必要通知家屬時,應立即報告長官,如有解除戒具之必 要時,亦應於請示後解除之。